暴動案10名被告完成求情 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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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5/23 17:11

最後更新: 2018/05/23 17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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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年年年初一至年初二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多人被控,當中涉及10名男子於區域法院審理,當中9人早前遭裁定暴動及襲警等罪成,案中另一人則早前已認罪候判,全部被告的律師代表今已完成求情,法官押後案件至本月31日判刑。

9名被告分別為莫嘉濤(17歲),被裁定2項暴動罪及1項刑事毀壞罪罪成;鍾志華(30歲)、何錦森(37歲)、霍廷昊(23歲)、陳和祥(70歲)、鄧敬宗(27歲)、李卓軒(19歲)、林永旺(21歲)及葉梓豐(17歲),各被裁定1項暴動罪罪成。莫嘉濤另被裁定1項暴動罪脫,以及陳和祥被裁定1項襲警罪脫。